

2022年7月25日下定长安深蓝515纯电高阶版本,2022年8月1日锁单,系统显示最迟交付时间为2023年2月8日,直至今天2023年2月9日仍处于资源匹配中,长安深蓝已经违约,却以我已安装充电桩为由不予退款,但合同上明确表示,违约方承担后果。合同上说明如果因我的行为造成违约才有权拆除充电桩,并无说明安装了充电站就必须接受长安深蓝的所有违约行为。且长安深蓝客服表示安装了充电桩,退订就要1999元的拆装费用,直接用定金抵偿,但合同上并没有相应条款,更何况违约方是长安深蓝,作为一个国企毫无合约精神,条款无中生有,我仅要求长安深蓝退定金,而没要求长安深蓝赔偿我就已经是便宜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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