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年年底购车,19年春节疫情封控,放了一周多,电瓶不行了,于是到4S店充过一次电,使用到了21年9月左右出现打不着火,说是不能第在次充电,于是在4S店换的新电瓶。换的新电瓶用了一年多一点,在22年11月26号打不着火,这时之前的4S店因疫情关门。于是在同城另一家充了一次,他们4S店收费充电,于11月28号取车,没有任何电瓶检测报告记录(并且没有将充电一事上传到汽车档案),在12月26日(前面两天周末没有开车,其余正常驾驶),车子又是打不着火,开到购车4S店之后检测电瓶亏损严重(检测实际日期可看视频是白天,但是他们机子出来的确是前一天晚上,明显存在4S店的工具时间都不校准,怀疑有造假报告),说是没有上个月的充电记录,就开始扯皮。给哈弗400电话投诉无果,答应3天内给反馈,不闻不问,再次给400电话,再次记录问题说是3天之内回复还是无果,反馈的问题也都不给回复和澄清。同城另一家4S店人员给我说是她个人原因,收费了收到她微信了,她还没有将事件录入系统。随后质疑他们压根就没有好好充电,且怀疑恶意损害消费者权益。说是电瓶质保一年,快出质保期的时候又不给检测,且两家4S店的工作人员对电瓶的正常标准,说辞不一。只有一位的视频录音(太大上传不了),我相信随意在问其他人员会说出不一样的结果。我看到这个投诉有100%的回复率想验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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