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菱宏光MINIEV车辆定金未抵扣车款

投诉编号:【816185】 投诉时间:2022-09-19 10:35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五菱 投诉车系:宏光MINIEV 投诉车型:2021款 马卡龙臻享款 三元锂

投诉内容:

于2021年11月在五菱4s店购置一辆五菱miniev新能源汽车,当时4s店推出的是999首付的活动;经过跟销售沟通后,确认办理999首付,按揭3年的金融服务,销售当时要求支付1000元购车定金,开具了999的首付收据;今发现1000元定金并没有折车款,也不做首付抵扣,金融机构放贷金额等于车款,咨询销售1000元定金去了哪里,销售和4s店给出服务费作为解释,拒绝退还定金。购车合同已经履行,定金却没有折车款。4s店以订车定金为由,收取费用后做金融服务费,违反相关法规。费用在购车前,不做明确说明解释,违反消费者知情权。现多方维权后,经销商同意退回400元,另外600元不愿退回,以某服务费为由,但是该服务的合同标注,合同签订30内未缴费,则合同视为无效,商家收取的购车定金,私自作为某服务费,定金为定金,不同意商家私自改为所谓服务费;400元同意退回的部分,商家要求上门签字退还,跨市拿回本来就属于自己的财产,还要签字,旅途费用及服务态度我都不能接受。

投诉回复: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尊敬的用户您好!您反馈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相关投诉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
车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19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