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博基尼Huracan经销商不退还定金

投诉编号:【767821】 投诉时间:2022-07-05 19:55 投诉品牌:兰博基尼 投诉车系:Huracan 投诉车型:2020款 Huracán EVO RWD

投诉内容:

我于2022年4月12日与昆明锦龙林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兰博基尼4s店签订了汽车预定合同,订购了一台兰博基尼小牛HuracanEVORWD,落在本人个人名下,在签订合同之前与该4s店销售谢沛霖沟通并确认过要以贷款方式购买,转账付了订购金三十万元后才签订了订购合同,合同约定车辆在2022年10月31日之前交付,2022年6月与销售沟通贷款我需要准备的材料,销售让银行工作人员打来电话沟通,告知需我名下有公司运营并且是硬性条件,但我名下没有公司便无法贷款购买,签订合同之前沟通贷款要求时销售没有提前告知我这一要求,并且这也是在我主动问询以后才让银行工作人员来告知,于是和销售进行协商,由于销售没有提前告知贷款要求导致我无法购买该车辆,要求退还订购金,销售最初给的回复是订购金可能会有损失,最后给出的答复是订购金不能退还,并且和销售沟通期间一再拖延时间,说让车到了再决定,仔细看了才发现合同上标注了必须全款提车并且车到了之后付不了全款不退还订购金,所以销售一再拖延时间,我认为该4s店和销售存在诱导欺骗消费者行为,应退还我三十万元订购金,望有关部门给予监督协助处理,谢谢。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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