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755300】 投诉时间:2022-06-11 21:35 投诉品牌:华晨宝马 投诉车系:宝马X3 投诉车型:2021款 xDrive30i 领先型 M运动套装
鉴于车主手册中描述的功能缺失,有悖于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和认知常理,部分车主先后向购车经销商、宝马官方热线、12315投诉,宝马官方始终拒不承认存在阉割版ID7,且未给出任何合理解决方案,只是转嫁给4S店安抚拖延。自宝马官方2020年12月面向搭载ID7系统的车主推送OTA升级以来,后分别在2021年2月25日、2021年6月16日、2021年10月28日进行了3次大范围升级,但始终未能包含阉割版ID7系统。对于我们的投诉也未能给出有效、合理的解决方案。鉴于以上宝马在销售阉割版ID车型和应对我们投诉过程中的所作所为,我们认为宝马方面已经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第八、二十条规定: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同时,宝马方面也需承担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综上,我们认为宝马方面有意隐瞒不同车型的车机系统差异在先,收到消费者投诉后拖字诀对待在后。更有甚者,针对性的修改官站试图掩盖其未在车辆销售时告知商品缺陷的恶劣行为。缺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敬畏之心和作为领头汽车制造商本该有的社会责任。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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