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到4S店买了一辆朗逸1.5L舒适版的车,5月6日我去车管所落户时候,车管所工作人员告知我,我的交强险没有买,该车有交强险,但不是我的名字,那天我追了一天的电话才要来了保单和批单,但是保单生效日期是2022年3月31日,更过分的是1200元的保单收了我1290,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并且没有提前告知我一声,也没有打算把多余的钱退我,打电话到店里面销售前台商量的时候,他们店总经理比我家的牛还凶,一直辱骂于我,后来我向大众厂家400投诉,遥无回应,不得已向车质网提交草民的请求,望上级领导给予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是二手车,把车价退还我或者换新车给我。如果不是二手车,请把该退的钱和补偿,一并退回,小老百姓挣钱不易,还望领导给予重视和处理为谢。要求退车。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经销商反馈:车辆正常销售,如客户有证明其观点的凭证还请出示给经销商以便后续处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