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586527】 投诉时间:2021-04-07 15:47 投诉品牌:长安星卡 投诉车系:长安星卡 投诉车型:星卡EV
1.本人在买车时再三强调不买问题车,但购车不满一年内多次维修,问题依然未彻底解决。2.本人于2021年4月6日将汽车放在4S店进行维护,陈述如下:车主汽车仪表盘显示水泵停止工作,本人(车主老公)于2021.4.6日驾车去该店进行维护,该店售后人员说需要在汽车工作状态下进行检查,随后驾驶车主汽车在4S店附近进行行车测试,并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交通碰撞事故,导致车头大面积损坏。(事前本人已经提供了车辆仪表盘故障等照片,希望售后人员进行维修,但售后人员未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驾驶车辆进行行车检测导致事故发生。)在本次事故发生以前,该车已经多次维修,但车辆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且态度恶劣。该车购买时间不足1年(购车时间为2020年8月7日),现向4S店提出如下诉求:希望汽车销售方,全额退回车款并赔偿车主损失,车主退车。本人向4S店提出以上诉求后,4S店不予理睬,不回复任何处理意见!本人迫于无奈,向你们提出帮助,希望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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