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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朗逸提车未出4S店电瓶损坏 销售库存车

投诉编号:【536660】 投诉时间:2020-10-26 13:28 投诉品牌:上汽大众 投诉车系:朗逸 投诉车型:2019款 1.5L 自动 舒适版 国VI

本人于10月5日在4s店订购一台朗逸,在店铺时明确告知要看最新朗逸,业务员在未告知店铺未有21款的朗逸时将19款朗逸推荐给我,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无法分辨看的是19款的还是21款的,导致本人一直以为购买的为21款朗逸,本人在签订合同时也未留意合同所写的为19款,在后面提车时才发现。在10月10日交首付时,业务员以钥匙在库管身上为由,导致未能验车,且业务员没有提供车辆的任何信息,未告知本人所售车辆为19年7月生产的,时间长达1年3个月的库存车,这些问题都是在提车当日看到车辆时才发现,而且新车在未开出4s店店铺时,就发现电瓶已损坏,要更换电瓶,在本人提出更换车辆时4s店已车牌保险已上为由,拒绝换车。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经了解,我司经销商已联系客户沟通解释并给予处理方案。我司将继续做好客户抱怨跟踪处理,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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