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星越4S店故意欺瞒消费者销售展车

投诉编号:【482738】 投诉时间:2020-06-10 14:54 投诉品牌:吉利汽车 投诉车系:星越 投诉车型:2019款 350T 耀星者

投诉内容:

2020年4月28日在河南吉利4S店全款提的星越2.0耀星,明确告知销售不要展车,但是提车一个月内各种车身质量问题暴露出来,2次打不火,氛围灯发光不均匀,变速箱顿挫等,6月3日查看行车记录仪发现该车为展车,4S销售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民法通则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4S店销售总监居然说没有义务告知我,实在欺人太甚。

投诉回复: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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