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丰田雷凌发动机异常抖动希望解决

投诉编号:【482058】 投诉时间:2020-06-08 18:37 投诉品牌:广汽丰田 投诉车系:雷凌 投诉车型:2019款 185T CVT 进取版 国VI

投诉内容:

2019年9月2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购买一辆2019款185TCVT进取版国六汽油版本的雷凌柠檬黄颜色的车,开具发票也是2019年9月21日。由于汽车正常正规驾驶行驶大概5000公里左右,然后于2020年3月4日发现汽车发动机抖动问题,2020年3月6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广汽丰田深圳4S店,2020年3月6日下午2点22分钟进行检测,销售售后维修人员说本人加92的汽油质量有问题产生,然后由于听经销商汽车维修工师父建议就是先把汽车进行维修,时间2020年3月11日维修好,一共花费2745元,包含费用维修费用1886元和零件费用859元,总合计花费2745元。本人成功把这笔维修费用支付给深圳4S店了,然后对方那边有存档维修费用单据。本人于2020年3月18日就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举报宝安区新桥街道广深公路沙井段21号冠德石油上南加油站销售的油品涉嫌存在质量问题进行举报,2020年3月19日得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区给本人的信息回复宝安区新桥街道广深公路沙井段21号冠德石油上南加油站16号油枪以及油品进货以及油品质量以及相关的营业执照等资料进行检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符合国家要求。本人在2020年6月3日对深圳市深圳市宝安区广汽丰田深圳4S店进行维权处理,本人于4S店售后经理进行多次沟通说明清楚油品质量根本不存在油品的质量问题,售后经理给予本人汽车维修费用补偿方案是正常保养一次。本人从购买汽车时间到现在都没有一年的时间出现问题就要本人去承担这笔维修费用肯定存在不合法问题,再加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检测出来的根本不是油品问题,那就是意味着汽车质量问题导致发动机抖动问题,然后又是在2020年6月8日下午3点钟又跟深圳4S店进行沟通还是一样给一次正常保养这样补偿方案,本人的要求是赔偿本人汽车维修费用2745元,就是按照法律上还要赔偿本人误工费用损失,但是本人已经放弃误工费用这笔费用要求深圳大宝店4S店赔偿。这样损失要我们用户去承担这笔汽车维修费用肯定不合法了,就是根据法律监督这笔修理费也是符合国家的三包政策不应该由本人去承担这笔费用。所以请求车质网给予本人做出合法公平维护处理。

投诉回复:

广汽丰田厂家回复:我们已收到您的宝贵意见并已安排跟进。感谢您对广汽丰田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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