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476494】 投诉时间:2020-05-24 12:22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别克 投诉车系:凯越 投诉车型:2013款 1.5L 自动 经典型







2015年2月5日购买别克凯越1.5LE。2020年1月11日在行驶中车头部位,车头就直接燃烧起来,报警,熊熊大火被消防人员扑灭,完成后,我的凯越已然面目全非,痛心。1月14日给耒阳市交警大队拖走。1月16号消防大队出具起火证明,但不能起火具体原因。最后行驶记录为42690公里。保险公司答复:1、没有购买自燃险,不能陪。购买店答复:1、已经过保,回避我。厂家答复:1、已经派工程师已经到现场检测,检测结果起火原因不明,已经过保,没有赔偿。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安排邀约客户进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