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379807】 投诉时间:2019-06-10 13:35 投诉品牌:上汽红岩 投诉车系:上汽 投诉车型:红岩CQ5256ZL


关于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自燃的情况说明,2018年4月24日,我在河南省洛阳市昊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额购置一辆红岩牌重型自卸货车,该车辆使用过程中按照质保要求,定期在4S店做保养维护。2019年3月13日11时许,上述车辆在停放过程中车辆驾驶室工作台处发生自燃,随即向消防、公安、车辆销售单位以及车辆厂家电话:4008117766进行了问题反馈,事后根据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结论为:该起火灾的起火部位位于红岩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室内工作台处,起火原因为排除雷击、天气等原因引起火灾的可能,排除人为放火引起火灾的可能,不排除线路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并由新安县交警大队出具的车辆自燃和受损证明。在多次和汽车经销商(洛阳昊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其售后服务站协商理赔无果的情况下,我于2019年3月16日租用专业拖车将受损车辆送至洛阳谷水转盘西南位置的洛阳昊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站进行修理,直至2019年4月8日,历经27天时间将车基本修好,先后共产生费用56850元(伍万陆千捌佰五十元)。其中:1、车辆配件费、工时费等共计人民币:两万一千二百五十元整,(21250元2、拖车费:500元 3、司机误工费:27天X200元=5400元 4、营运车辆停运费27天x1100=29700 在我车辆发生自燃事故以后,又接连有三辆同一型号的车辆自燃,在短时间内同一车型出现自燃的现象绝非偶然和个例,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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