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标致408发动机故障灯亮 轮胎召回不合理

投诉编号:【340255】 投诉时间:2019-01-16 10:52 投诉品牌:东风标致 投诉车系:标致408 投诉车型:2014款 1.6T 自动 至尊版

投诉内容:

投诉1:今年1.11日车辆正常行驶发动机故障灯亮,屏幕显示发动机故障(车辆可以正常行程),于是停车熄火,过几分钟打火,故障依旧。由于车辆由于在2018年11月29日被召回轮胎,在前去更换轮胎时候被告知涡轮增压真空管也有召回,于是按4s店要求进行了免费更换,在更换后的一个月多几天后,也就是1.11日出现发动机故障,经4s检测是涡轮增压电磁阀故障(各汽车论坛有很多此车此配件故障的),因此感觉是新安装的真空管不匹配老的涡轮增压电磁阀而导致电磁阀损坏,汽车论坛中也有人说是需要2个一起换的。在4S店确认电磁阀损坏后,4s以车辆提车日期为2015年8月21日为由,认定车辆出保,不予保修。我购车发票是2016年5月30日开具,按汽车三包法,购车日期应按发票开具之日算起,之后我1.13日联系东风标致400投诉,当日投诉后4s反馈在2日内联系我,至今已过3天,无人与我协商处理。投诉1的诉求:4s应无条件在汽车保修期内(2019年5月30日前)给于免费保修,并且不能有任何附加条件。这是他们的职责,也是车主的权利。投诉2:去年11月29日召回的轮胎事宜的投诉,由于此车轮胎极易出现鼓包(各大投诉网站都有投诉),我车在车辆第二年也出现了鼓包,为了自身安全考虑,我自行更换了2个前轮的新轮胎,后轮原厂。那时也没有此批次轮胎召回一说,因此今年的召回4s只肯更换2后轮,不予更换2前轮,理由是你自行更换过了。那么按召回的规定,此车既然按车架号在召回范围内,无论车主是否自行更换过轮胎(也是出问题后出于自身安全)都应该给于4个轮胎的更换,而不是2个。难道应该4s承担的召回责任在车主自行更换后就不承担责任了吗?更何况是出于安全目的的。投诉2的诉求:应按召回原则,无条件给予另外2个轮胎的免费召回更换。

投诉回复:

固特异轮胎厂家回复:固特异对消费者的反馈十分重视,正在处理中,车主有任何疑问可联系4S店或固特异客服电话4008899885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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