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标致408轮胎召回不合理轮毂氧化严重

投诉编号:【314298】 投诉时间:2018-10-21 02:51 投诉品牌:东风标致 投诉车系:标致408 投诉车型:2014款 1.8L 自动 豪华版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5年5月份于厦门标致4S购买标致408,大概行驶4000公里左右出现轮胎鼓包,当时因为该问题找4S店鉴定,4S店给出的鉴定结果为人为因素,不属于三包范畴为由拒绝售后。于是自费更换轮胎,3年多时间原厂轮胎陆续鼓包,轮毂氧化严重,已更换3条轮胎。如今标致408轮胎召回,我的车在召回范围,但是早前更换的3条轮胎早已处理,上个月前往武汉4S店更换轮胎,由于只剩1条原装胎,故只能更换1条轮胎。汽车出厂的时候4条轮胎,既然是质量问题召回,就应该更换4条轮胎,更换过轮胎的车主本来就已经自费,难道现在到了召回还不能全部更换所有轮胎?谁轮胎鼓包无法使用换胎后还保留损坏轮胎呢?此召回方案完全属于霸王条款,希望投诉得到厂家重视,并更换所有轮胎和轮毂!

投诉回复:

东风标致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转交给经销商处理,建议您尽快联系您的经销商来解决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东风标致客户服务热线:400-887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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