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佛兰科鲁兹厂家延迟召回通知要求赔偿

投诉编号:【305768】 投诉时间:2018-09-14 17:35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雪佛兰 投诉车系:科鲁兹 投诉车型:2009款 1.6 SE 手动

投诉内容:

2009年10月提的雪佛兰科鲁兹。今年2018年8月15日接到雪佛兰4S店电话说我的这款汽车有两个召回,一个是关于汽车气囊的,还有一个是曲轴通风阀。气囊召回本人有收到了短信通知,后一个曲轴通风阀是第一次听说,从来没有收到雪佛兰方面的任何通知。后来在国家汽车召回网查看了公告,这个曲轴通风阀的毛病严重时会引起发动机的损坏。结果是我的车子在2018年6月底发动不了,经汽修厂检测发动机损坏,然后就大修了发动机。打雪佛兰热线,工作人员说不是厂家的责任只要在有向社会公告果就好了,不需要通知车主本人。但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要在30个工作日内以有效的方式通知车主。如果上汽通用能及时通知到本人是不是就可以减少损失。本人觉得上汽通用公司有一定的责任,要求相应的赔偿。

投诉回复:

上汽通用雪佛兰厂家回复:安排邀约客户进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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