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226032】 投诉时间:2017-10-27 12:37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福睿斯 投诉车型:2017款 1.5L 自动 舒适型 改款
首先我先回复一下厂家,代步车提供是我们自己在四s店争取的,而且就一次,但是我们来回已经跑了三次,另外两次什么也没有,和你们厂家督促没一点关系,你们只是一次一次的推脱,4s店人员也说你们没和他们沟通。现在简述一下事情的经过:9月19日提的新车,10天左右300公里发现发动机异响,打电话沟通后,让去店里检修,去店后没有检修出具体问题,拖了一天没有回复,说厂家放假无法给予回复,也不顾我们来回将近200公里的路程。10月10号左右4s店给回复说是发动机内部故障,要求更换发动机,我们不同意,4s无其他处理方式,只是不停催促要求更换发动机,大约一周后,我们担心车辆有问题,就无奈去了4s店,在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就直接更换发动机,我们看到后也只能无奈接受更换发动机。随后去提车后,发现车内没有一点油,还无故多了200公里路程,在处理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只是无奈接受,没一点满意。4s店说处理问题的所有的费用不予承担,但是厂家客服说这是她们应该承担的,4s至今不给说法,车辆的变更手续两个月后才可以办妥,而且保险需要做批单,这中间的费用,4s店也不予理采,只是口头通知我们没问题,但是我们去保险公司咨询更换发动机不做批单,现发动机如果出现事故问题或者其他问题,因发动机号码不相符,不予理赔,但是4s店回复我们这些还是没有问题的。包括刚提车的时候发票在没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低开发票,不给予我们提车时应该给的三包保修手册,在我们第二次去更换发动机时才在我们一再要求下给了,不按国家新要求的汽车销售法把我们的东西提供全等一系列问题。在这1月的时间内4s店和厂家相互推诿,不予正面处理问题,从一开答应我们提供三次免费保养我们不同意,后续厂家又说来回的路费,更换手续的费用他们会负责我们才无奈同意了更换,现在又什么都不承认了,更换了发动机手续变更弄不好还得两个月以后,保险没给变更保险公司因发动机号不相符告知不予理赔,私自动用我们的车辆等,如果开始知道是这样一次一次欺骗我们,我们是绝不会同意更换发动机的。而且他们还联合起来存在欺骗国家税务部门,低开发票,偷税漏税,厂家人员还义正言辞的回应说确实会低开发票,凭什么。希望我们有关部门给予我们消费者应有的帮助。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已安排邯郸华安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