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172367】 投诉时间:2016-12-12 17:54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五菱 投诉车系:五菱之光 投诉车型:2015款 1.2L S 实用型 LSI
我于2016年9月19日购买五菱之光s,当天发现方向盘抖动厉害,第二天开始先后维修6次修不好,22日又出现刹车失灵,10月7日车送回4s店,要求按三包法20条退车,按三包法19条补偿交通费用。厂家和售后拖延时间不予解决,最后将车通过4s店卖了2.8万(购车款3.23万,上牌照交国税1400元)损失5700元,交通费用花费1千元,一共损失6700元,厂家只补偿1千元。我现投诉厂家要求赔偿我的损失5700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已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