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佛兰科鲁兹被4S店烧毁理赔不合理

投诉编号:【163776】 投诉时间:2016-10-24 20:02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雪佛兰 投诉车系:科鲁兹 投诉车型:2013款 1.6L SE 手动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3年11月在福建福州仓山科技园店购买了一辆2013款雪佛兰科鲁兹1.6手排车,裸车价89800元+购置税、报牌等费用,总计落地价在10万元左右。2016.10.9我的车子在中机中泰做保养时,4S店的烤房着火将我的车子给烧了,本来就是他们负全责,却要我们承担车子的折旧费,算出7万的理赔金,而且购置税及报牌费用他们一律不负责!本人平时珍惜用车,保养的相当好,3年才开了2万公里数,本与4S店协商赔偿7万现金,然后在他店内重新购买一部车,购置税及报牌费由4S店承担,但多次协商4S店就是不让步,本来就是因为他们的失误,让我被迫置换新车造成我的损失,现在又要为此买单,这样合理吗???(按保险自燃险可以理赔7.5万,但是保险公司称车子是在营业性场所损毁,保险公司赔不了)。

投诉回复:

雪佛兰厂家回复:安排邀约客户进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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