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131071】 投诉时间:2016-03-10 21:11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雪佛兰 投诉车系:科鲁兹 投诉车型:2012款 1.8 SE 自动
我的车辆是2014年8月27日在陕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凤城四路4S店购买的雪佛兰科鲁兹小轿车。从购买至今,一直在4S店正常保养。在2015年12月底经车辆配备的安吉星系统远程检测,提示车辆变速箱系统有问题(车辆行驶里程182600公里),随即在4S店检查,12月31更换了变速箱油和变速箱控制电磁阀(含电磁阀和控制器)。2106年1月27日车辆安吉星远程检测报告反映车辆五大系统正常。在2016年2月12日中午2点40分左右在西禹高速西安方向947公里路段突然车辆失去动力,发动机抖动严重,车辆无法行驶。随即向陕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凤城四路4S店电话要求援助,答复是不能援助,提供与其合作援救拖车公司电话让自行联系拖车服务,费用由我本人和救援公司协商,如检查是车辆量问题,拖车费用给与报销,否则自费。我通过安吉星系统查询得知车辆ABS系统有故障和发动机动力下降(建议检查动力总成)和要求雪佛兰厂家协助提供救援,厂家联系渭南宏远4S店安排援助,经多次沟通,截止晚上8点仍未进行援助,我自行联系与华兴乾通合作援救拖车公司于晚上11点40多将车拖至4S店,产生拖车费1300元。2月14日4S店上班后我提出车辆突然失去动力,发动机抖动厉害,要求对ABS系统和动力系统(动力总成)进行彻底检查。经4S店用电脑初步检查,维修人员说节气门脏了,要清洗节气门,其他没问题,让我交五百八十多元的节气门清洗费,我未予理睬,坚持要求对ABS系统和动力系统(动力总成)进行彻底检查,并对节气门脏的原因做出说明(因为我按在该4S店期保养,一直加延长壳牌汽油,上下班代步工具,没有行驶过复杂道路)。过了两三天,4S店说车修好了,让我去试车,说车辆动力系统没有问题,ABS问题是乱码。试车后没发现是么问题,但是对于ABS系统和动力系统(动力总成)正常不能提供证明,只能在维修工单上写维修内容,要求在维修单上写上ABS系统和动力系统(动力总成)正常不被采纳。之后又去找4S店,要求全面检查,结果和上次一样。随后我几次向上海通用雪佛兰售后服务中心投诉,2月24日4S店维修部经理陈某联系我,说给厂家反馈信息,经厂家技术会诊,同更换发动机限速并报销拖车费用600元,我没有同意,坚持ABS系统和动力系统(动力总成)正常进行证明,并要求退车。从2月25日至今,我几乎每天给厂家打电话要求解决问题,要求提供代驾车辆,至今没有人跟我联系。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车辆安全与否,对我的安全受到很大威胁,庆幸的是在2月12日只是家人受到惊吓,没有发生事故。至于我的诉求能不能满足,起码的有人出面解决问题,再就是对4S失去信任,他们是指消费者的安全不顾,只靠虑自己利益。厂家推诿,4S店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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