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72735】 投诉时间:2014-11-10 11:24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福克斯 投诉车型:2011款 1.8 手动 舒适型 两厢
2011年12月份买的新车,行驶到约23000km,检查机油尺已经看不到机油了。在4s店加满机油后,2014年6月25日约24139km在4s店做保养,检查机油尺发现机油有明显下降,4s店将机油添至机油尺上刻度线。2014年9月27日行驶至约26200km时,到4s店检查机油尺,机油下降到机油尺下刻度线,经检查发现3缸火花塞有明显积炭。4s店通过与厂家沟通,要按厂家程序来检测这种情况,厂家要求先跑2000公里进行观察。2014年11月6日行驶至约27000km时,到4s店检查机油尺,已经到上下刻度线的中央,经过称重检查,机油消耗了0.3L多(约800km),经检查发现3缸火花塞有明显积炭。长安福特坚持意见是将发动机拆检。我认为发动机在质保期内出现烧机油的情况,应属于严重质量问题,应给予发动机索赔。如果对发动机进行拆检,相当于大修。新车在质保期内进行大修,对以后车辆使用及转卖都有很大影响,应延长发动机的质保期。希望长安福特在拆检前作出相应的方案,而不是等车辆拆检后再双方扯皮。
车质网已将您的投诉转给生产企业以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