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59881】 投诉时间:2014-07-01 11:08 投诉品牌:东风标致 投诉车系:标致408 投诉车型:2011款 2.0 自动 舒适版




一、基本情况:2012年6月30日购车后,现行驶里程为28800公里,尝在质保期内(2012年6月30日-2014年6月30日)。二、问题详情:约行驶2800公里左右,第一次出现故障排放灯亮,后到4S店进行错误代码清除;约行驶7500公里左右,出现第二次故障排放灯亮,到4S店清理节气门,清除错误代码,4S店并把问题反馈厂家,厂家没有回复。2014年5月月20日再次出现故障排放灯亮,到4S店清除错误代码后,到2014年5月27日又出现故障排放灯亮,经检测为“催化转换器老化”。三、根据上述情况,本人在2014年5月29日,6月9日,6月22日三次向本站提交“东风标致408三元催化转换器老化”问题后,东风标致厂家02784211866三次回复了本人,厂家仅以4S店一张电脑截图,在既不派技术专家现场检测,又不作出书面结论的情况下,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判继为“非质量问题”保修期内拒不赔偿。并在汽车质量网上作如下回复:“东风标致厂家回复:经由4S店检查,检测结果判断为汽油内含有重金属引起三元催化器中毒老化,故需要客户自费处理。目前,4S店已提供解决方案,但客户考虑费用问题暂未处理。”,而实际情况是:1、4S未告之本人任何解决方案。2、4S未作出任何书面报告。3、强加客户考虑费用问题。根据汽车“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依照此规,特第四次要求厂家:1、“免费更换“三元催化转换器”,解决发动机故障排放灯长亮问题”;2、出具书面检测报告及三元催化器质保里程;3、如厂家在质保期内不解决上述问题,本人保持进一步追索权。
东风标致厂家回复:经4S店检测,该车属于汽油内含有重金属引起三元催化器中毒老化,故需要客户自费处理。目前,4S店已提供解决方案,但客户考虑费用问题暂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