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53607】 投诉时间:2014-04-16 11:51 投诉品牌:东风日产 投诉车系:轩逸 投诉车型:2012款 1.8L XL CVT 豪华版
2013年11月份出厂的新轩逸都已加装后防撞梁,可以确定的是加装了后防撞梁就是东风日产公司确定后防撞梁的缺失说明新轩逸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所以加装后防撞梁应适用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条例所规定的第三条,所称召回,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对其已售出的汽车产品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的活动。按条例规定的第八条,对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全部召回;生产者未实施召回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责令其召回。如未召回,东风日产公司应按照本条例的第二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一)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缺陷调查;(二)生产者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三)生产者未将召回计划通报销售者。要求厂家召回加装防撞钢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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