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速锐汽车二次销售欺诈消费者

投诉编号:【51083】 投诉时间:2014-03-13 14:09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速锐 投诉车型:2013款 1.5TI 手动 尊贵型

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4年3月因汽车仪表上显示ABS系统检查,至宁波舜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修保养时,店内比亚迪汽车销售与服务系统显示该车辆在其内部系统的销售记录并非本人购买,初闻此事,我感到十分疑惑并就此事向慈溪慈鑫(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咨询其原因。对方答复此为输入错误。但对于此事我一直心存疑虑,发现此车辆第一次销售登记地址为:宁波市北仑区王先生。慈溪慈鑫(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辆销售时对我存在欺诈行为并进行了车辆的二次销售。由于以上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名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收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现就此事本人正式投诉慈溪慈鑫(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该车辆曾经进行过销售给宁波市北仑区,登记客户名为:王信康,并非本人。2.本人购买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且本人于购买之初并不知情。3.当时购买汽车时里程数过140公里曾向慈溪慈鑫(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提出,对于上述种种情况,慈溪慈鑫(比亚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于本人进行车辆销售时均未告知实情,存在刻意欺诈之行为。

投诉回复:

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轿车,我们已经您所反映的问题上报给比亚迪厂家,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通讯设备畅通,方便比亚迪厂家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相关投诉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
车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19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