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已在4S店放置10天,保修期内故障问题还没有解决,我可以要求4S店提供备用车吗?
您好!根据三包法相关条文规定:第十九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如果属于质量问题,则适用于三包法的规定。如果是非质量问题,使用备用车是需要提供相关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