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强1918年十月份购买宝骏560,目前已经更换俩次变速箱,仍不能正常使用,我要去退车,4s店要求3万多的折旧费,依据家用汽车规定第二十四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家用汽车产品证明。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手续。4s店要求的折旧费是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