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份在北京金宝悦宝马花三十五万多买了一辆宝马k1600摩托车,五月份去做首保时查询是19年12月就发布的质量缺陷召回范围内车辆,新车未上牌就出现这样问题,还是会致人死亡的质量缺陷,这算是欺诈吗?
您好!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如果经销商故意隐瞒车辆需要召回的信息,可能存在一定欺诈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