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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的时间长怎么定义退换条件?

wh121816

您好,我有一辆车子,因为发动机摆臂损坏,无法正常行驶,11月4日送到4S店检查,但因为4S店没有配件,车子无法正常行驶,12月9日车辆维修好给我的,那我这样是否可以进行超35天退换车。谢谢。

2017-02-20 08:28

您好!当前三包法条文如下: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 (一)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二) 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特别提示,一般情况下等待备件时间,4S店不会开维修单,所以不构成维修时间超过35日,就不会出现退换车的情况。

2017-02-27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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