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电池保修1年,1年内换了3次电池,第三次换的电池在1年零3个月的时候同样出现质量问题。这样符合退车条件吗?谢谢。
您好!更具新三包法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所以您的情况还达不到退换车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