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feng010各位专家你们好:前2天我已经咨询过一次了,今天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请教,我看到http://auto.qq.com/a/20130828/007478.htm这个介绍,解释说是: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我是2013年10月17日提的车,18日就现点不着火,还有行驶中熄火,应该就是制动系统失效了吧,应该是可以要求换车吗?就是今天下午,4S给更换了发动机控制单元和变速箱控制单元,新车才几天就被拆成这样,心里很难受,已经要求4S坚决换车了,还是交涉当中,请问专家,腾讯的解释可以采用吗,我的情况可以要求换车吗?应该以什么样的流程换车呢?
您好!关于您说的问题,首先关于退换车方面的问题,是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所以您的车如果目前只更换过一次发动机和变速箱控制单元是达不到退车标准的,我们对于其他网站给出的解释不做评论,建议您以三包法案中的规定为参考,以上建议仅供您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