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买的车,2008年3月因锈蚀换掉消音器,2009年1月保养时又发现开始锈蚀,但四S店以不够严重不给更换。现在已经锈蚀得很历害。在不到三年时间内出现二次同样的问题,明显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四S店以保修期已过为由推脱责任,我们如何维权?
该问题可能与安全关系不大,无法通过“汽车召回”法规进行处理,建议您向当地消协或之间部门申诉,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