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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前
不少二手车消费者都听过“买到调表车,可以退一赔三”的说法。但近期多地法院审理同类纠纷时明确:车辆存在调表事实,不等于直接满足三倍赔偿条件,能否支持退一赔三,核心要看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据了解,车主赵某从一家二手车经销门店购入一台二手乘用车,成交时表显里程8万余公里,车行宣传、合同中均标注为实表。车辆使用一段时间后,赵某通过4S店维保记录发现,该车实际里程远超表显数据,存在明显调表痕迹。赵某随即起诉,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车行按照购车价款执行退一赔三。
庭审中车行提出抗辩,称车辆调表行为发生在上一手车主环节,门店收车时已经委托第三方检测,自身并不知晓里程被篡改,不存在故意隐瞒,不应当承担三倍赔偿责任。法院经核查维保记录、检测报告、交易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后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该车行在销售时明知里程造假、刻意向消费者隐瞒真实车况,难以认定存在欺诈的主观故意。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买卖合同解除,车行向赵某退还全部购车款,并承担车辆鉴定费用;对于赵某提出三倍赔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法官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适用前提是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欺诈需要同时满足:经营者故意虚构信息、或是负有车况核查告知义务却故意隐瞒,致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知完成购车。仅有调表结果,没有证据证明车商知情并刻意误导,一般只认定违约,支持退车退款,不支持三倍赔偿。
同时,裁判实践中还有几类情形,同样难以拿到三倍赔偿。如果是个人之间偶发的二手车转让,不属于《消保法》定义里的经营者交易,不适用退一赔三;交易合同里提前清晰提示里程仅供参考、买方已知里程无法保证,且车商没有口头承诺实表;调表幅度很小,对车辆价值、使用寿命影响微弱,法院也通常不认定欺诈。
与之相对,如果二手车商主动宣传“实表、里程保真”,明知里程篡改依旧售卖,或是直接动手调校仪表、刻意屏蔽维保记录,即便合同里设置“里程不保”这类免责条款,该格式条款也大概率被认定无效,法院会支持退一赔三。二手车里程属于影响车辆价格、维保周期、安全状态的核心信息,专业车商具备高于普通个人的核验义务,不能简单以“上家调表、自己不知情”免除全部核查责任。
针对二手车消费维权,业内建议消费者,购车前优先选择正规经销商家,把“里程真实、无调表”写入书面合同,并写明对应的违约责任;交易前同步调取4S维保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留存宣传截图、聊天录音、检测单据等证据。一旦发现调表,优先委托具备资质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区分诉求,理性维权,不要默认调表就一定可以拿到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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