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长城汽车法务部官方微博发文公布一份道歉信照片。此前,一网络用户冒用“长城汽车法务部”官方账号名称,以长城汽车企业标识作为头像发布言论。长城汽车就此提起民事诉讼。该网络用户已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致歉。道歉信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致歉人为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