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1日,我与南京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腾势秦淮分公司(简称腾势公司)签订了汽车购买合同,截止5月18日,车辆一直未进行排产,即将超过此前官方承诺6-8周交付车辆的承诺。期间我也催促过销售,5月18日销售突然联系我说为了尽快交付从别的地方调拨了一辆车来给我,并让我尽快办理付款及交付手续,5月19日我准备去办相关手续时验车,发现腾势公司交付给我的是一辆展车,且未事先告知我,而是当做新车交付给我,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违反法律法规。展车认定证据包括:1.车辆前后车牌有粘贴过标志的痕迹(展车会粘标志);2.车内有脚印、划痕,以及多人试坐留下的痕迹;3.车身、轮胎等多处有磨损;4.该车为新上市车型,此次腾势公司给我的车是第一批次3月份生产,4月初就到店的车辆,中间间隔一个多月未进行交付且无合理解释。请厂家查清该问题,给予相应惩处。
腾势汽车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