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5日下午,我与男友前往比亚迪海洋店考察海狮零六购车事宜。销售要求我们先支付5000元才能查看合同和车辆,此做法违反了先看合同再付款的平等交易原则。支付过程中,销售未明确告知该费用为定金,仅在支付快完成时要求备注“购车定金”才知其用途。全程未强调定金性质及不可退条款,当被问及时回避问题,仅以“担保可退”搪塞,隐瞒重要信息,交易不透明。随后提供的合同无车架号、裸车价、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销售称需验车办贷款后才完善,但验车又必须先签此合同。再次确认定金是否可退时,销售仍未明确答复,无视消费者知情权。该定金条款为格式条款,未提醒注意也无重点标识,内容偏向消费者,缺乏对企业约束。合同仅有销售个人签名,无手印、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且非原件,属无效合同。4月6日上午按要求前往验车,车辆极为脏乱,布满泥土、泥沙、泥水及虫子。虽提前一天告知要看车,但销售未提前准备,到店后仍未就绪,反映流程衔接混乱、对客户不重视,体验极差,成为我们转至其他4S店的主要原因。感受不佳后,我们提出退购诉求,但销售及店铺领导强硬拒绝,甚至诱导欺骗消费者。车辆未提前清洗,服务恶劣,信誉缺失。我们要求全额退还5000元定金,此诉求正当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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