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19年12月在四川购买了一辆2019款535锐联版1.3T车型。该车辆目前仍在上汽通用厂家官方推出的“质享无忧小排量动力总成超长质保计划”质保期内(8年16万公里)。车辆全程在该门店进行维修保养,变速箱油在7万公里左右更换过。因车辆变速箱出现质量问题,本人自2021年至2025年期间多次出现变速箱打滑、挂挡给油不走、转速高等问题。先后多次咨询购车门店并前往门店检查,当时读取电脑未发现故障码。2026年3月2日晚再次出现变速箱故障,表现为挂挡给油不走、转速高。本人于3月3日前往购车门店检查,读取到故障码P0700和P2714,随后将车辆放置门店维修。售后人员告知可以索赔。约3月6日,本人联系门店售后咨询维修情况,对方告知车辆尚未拆解,不清楚维修进展,需等待厂家批复同意后拆解完毕才能确定。3月9日,本人再次联系门店售后,售后人员称“不是有人已告知你情况了吗?本人告知从始至终未接到任何关于车辆维修情况的告知。售后人员这才表示自己以为有人告知过,并称正在订货,最早3月12日、最晚3月14日到货。维修期间无人确认维修事宜,也未出具任何维修方案确认单。3月13日,本人突然收到一条未知短信,告知配件延期至3月18日到货,仅此通知,无电话沟通。本人当即在售后群索要维修确认单,售后告知无维修清单,仅提供了订货单。期间本人曾拨打雪佛兰官方客服咨询反馈事件,官方也与门店沟通过。3月19日早上9点30分左右,本人联系门店售后询问车辆维修情况,售后告知门店当日较忙,21-22日有活动,需至23日维修完毕试车。本人告知维修周期过长,且未提供任何交通补贴或代步车。请尽快处理。中午11点30分左右,售后打电话告知下午维修师傅开始维修,本人于下午1点多前往门店。直至1点半待到5点半,维修师傅仍未组装好变速箱。部分配件使用原车拆下来的,存在间隙大、松动问题,垫圈、卡簧等配件也不清楚是否为原厂件。本人在期间告知维修师傅,如此松动是否有问题,师傅未予回应作罢。维修期间,维修师傅还在同时维修其他车辆,体验感不佳。3月22日,雪佛兰官方电话回访,询问处理情况。本人告知官方,门店要求支付变速箱油和防冻液费用。官方反馈将继续与门店沟通。后续门店于3月23日左右联系本人取车,本人询问相关费用时,被告知防冻液可索赔,变速箱油需自费。本人未取车,继续联系官方。3月26日左右,官方再次联系本人,告知门店仍要收取变速箱油费用。至今此事无后续。现诉求:① 门店维修超期。维修期自3月3日至3月23日共20天,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的,修理者应当自第6日起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本人车辆在厂家8年质保期内,门店维修20天,应提供自第6日起的交通补偿。② 误导消费者身份,规避责任。混淆原厂质保和商业延保概念。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维修产生的油液。
上汽通用雪佛兰厂家回复:按正常车辆维保流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