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底我爱人在比亚迪4s店购买汉L汽车一辆,销售在店里和我签署了一份纸质版购车合同,除了写明首付款,贷款金额等基本信息,还约定了返现金额和赠送保养,并盖了公章。当日销售又让签了一份电子合同,此合同除了首付款、贷款信息外,约定了返现金额(与纸质合同不一致,少9000多元,也没有写送的保养),签署电子合同时,发现和纸质合同不一致,询问销售,销售说以纸质合同为准,电子合同是内部流程使用(有微信聊天记录)。于11月返现是按电子合同约定的金额,后又收到4s店短信(内容是销售已离职),于是找4s店履行合同,4s店回复:店内无纸质合同,只有电子合同,纸质合同是销售个人问题,让我去找销售维权。我说明了是在店里,当时是4s店员工的销售,签署了纸质合同,未有人告知纸质合同无效,且盖了完整公章(合同的每一页都有盖),销售明确说明以纸质合同为准,4s店还拒绝履约(有微信明确回复,还有视频录音录像)。多次与其协商,均无效。现在是纸质合同,盖了公章,不履约,我是和4s店签署的合同,理应由4s店执行,然后其去追究销售问题。合同原件和聊天记录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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