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东风日产N7车型车主,曾于2025年12月4日、12月11日两次就“门店未告知优惠活动且拒绝补偿”及“厂家推诿责任、未实质解决问题”向贵平台及东风日产厂家投诉。现因厂家在第二次投诉后逾十天未与本人联系、未予任何回复或处理意见,其严重不作为行为,再次向贵平台提出正式投诉,恳请贵平台进一步介入督办,依法依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基本情况回顾1.本人于2025年11月26日在东风日产授权门店购置N7车型,12月3日提车。提车后发现,厂家已于12月1日推出该车型置换金降价优惠活动。门店在购车洽谈、签约、提车全过程中,未主动告知此即将上线的优惠政策,导致本人错失优惠。2.首次投诉后,东风日产厂家仅以“将安排专员跟进处理”作形式性回复,后续仍由原门店销售人员以“无法补偿”为由简单答复,未提供专员介入记录,亦未说明拒绝补偿的合理依据,构成典型推诿行为。3.本人随后提交第二次投诉,明确要求厂家安排专属专员跟进、出具书面核查结果、给予经济或等值权益补偿并正式致歉。但截至本函发出之日,东风日产厂家在第二次投诉后已超过十天未与本人取得任何联系,未作出任何回复或处理意见,属严重冷处理与不作为。二、厂家行为的性质与问题,1.严重漠视消费者权益:厂家在第二次投诉后长时间无任何回应,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应及时处理投诉、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规定,亦违背企业诚信原则与服务承诺。2.投诉处理程序形同虚设:厂家首次投诉时承诺“安排专员跟进”,第二次投诉则无任何实际响应,导致投诉渠道失效,消费者维权成本被无端增加。3.涉嫌逃避监管责任:作为品牌方,东风日产对其授权门店的销售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在消费者多次投诉情况下,厂家仍选择沉默与冷处理,实为对自身监管责任的逃避。 三、本次投诉的明确诉求基于上述事实,本人在坚持前两次投诉全部诉求的基础上,新增并重申如下要求:1. 立即纠正冷处理行为。要求东风日产厂家在收到本次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与本人取得联系(电话或邮件),由专属负责专员直接对接,不得再将问题退回涉事门店。2. 书面说明逾期未处理的原因。要求厂家就第二次投诉后超过十天未回复、未处理的情况,向本人出具书面说明,阐明逾期原因及内部处理流程,并对不作为行为作出合理解释。3. 加快推进核查与补偿。要求专员尽快完成对门店未告知优惠、本人错失权益的核查,在7个工作日内向本人出具书面核查结果,并在前两次投诉诉求基础上,尽快给出明确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按12月1日置换金优惠活动标准向本人支付同等金额经济补偿,或提供等值权益补偿(如保养套餐、油卡等);同时对门店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4. 正式致歉并完善投诉机制。要求厂家就“踢皮球”“冷处理”等行为向本人出具正式书面致歉,并对其投诉处理机制进行自查与整改,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证据情况本人已完整留存以下证据:首次、第二次投诉记录及平台反馈截图;购车合同、付款凭证;12月1日置换金优惠活动的官方公告及核实截图;与门店销售人员、客服的沟通记录(含聊天记录、录音等);第二次投诉后超过十天未收到厂家任何回复的时间记录。恳请贵平台在已有督办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东风日产厂家的督促力度,要求其立即停止冷处理,限期给出明确答复和解决方案,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东风日产厂家回复:客户反馈的问题厂家已知晓并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4S店和客户进行对接,正在积极的沟通处理中,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结果。感谢客户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请主动致电东风日产热线电话95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