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八月底购买的奔驰车,24年发现主驾车窗,只要稍微颠簸一点路段主驾车窗咯吱咯吱异响明显,24年六月去奔驰授权店南昌保养时候顺便反馈异响,当时售后说没发现异响,我这边也想再看看情况,结果最近一年一直有异响,25年六月再该店去保养,再次反馈异响,奔驰售后发现异响,处理了,但是没有解决,交车时我跟售后员工一起试车,异响还是明显,由于当时太晚,售后说需要把车放在这几天才能进一步处理,由于我需要用车回绝了,说下次有空再来,8月16日我第三次来到奔驰4S店解决,截止今日车还在店里,没有排查到问题,根据三包法第十九条,在家用汽车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超过五日的,应该为消费者提供代步车或者交通补偿,我需要用车,目前奔驰既不给代步车也不给补偿,也不给方案,主要我车也快过质保了,一直拖着损失的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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