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经过及违规事实 1.首次提车(2025年5月6日):订车政策与现车矛盾,隐瞒库存车信息 本人于5月4日订车时,明确按重庆地补政策下单,提车时销售提供生产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的现车,并告知“现车无法享受地补,需重新订车”。经验车发现车辆为库存车(距提车已生产超2个月),销售承诺“从重庆厂家定制新车”,本人基于信任同意更换。 2.二次提车(2025年5月24日):同一库存车二次交付,故意隐瞒事实 销售声称“原车辆已售出,新定制车到店”,但验车时发现车辆铭牌生产日期仍为2月20日,且车架号与首次提车完全一致。销售以“重新订车”为借口,实际二次交付同一库存车,刻意隐瞒车辆真实状态,构成消费欺诈。 3.优惠政策误导:混淆官方优惠性质,诱导接受不合理条款 沟通中,销售将厂家官方现金优惠(25000元)曲解为“仅无法享受重庆地补的客户可享受”,刻意混淆地方补贴与厂家优惠的独立属性,误导本人放弃合法政策权益,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第二十条(商家如实告知义务)。 二、投诉诉求 1.要求全额退车退款,并赔偿因二次欺诈导致的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 2.要求经销商就隐瞒库存车、误导优惠政策行为公开道歉,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调查。 3.要求商家就耽误近20天用车时间给予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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