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4年10月31日购入2024款元UP价格下配置显著提升,导致我的车辆快速贬值。要求比亚迪提供补偿方案(如免费升级服务、现金补贴、或按等价权益(如延长保修、赠送充电杈益等等)。比亚迪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即将被替代的1日款车型。本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第十条(公平交易权)作为依据要求厂家因过错导致的消费者损失。汽车改款增加智驾未告知,《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第5.2.3中明确标出车企在重大技术迭代前六个月应对在售车型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我有你们销售否认不知道要上智驾的录音。你们你得提前6个月告知吗。你们销售说。他们也是在你们发布的时候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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