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4.9.16与4s店签订车合同,合同主体未写明定金,条款标注预付款,未标明定金,预付款不等同于定金。 9.17店内销售诱导消费者微信预付意向金一万元,表明不会收款,后又反悔收取。且在消费者咨询活动政策时不清楚,不专业,服务态度差。要求退还消费者微信转账一万元时态度差,拒绝退款,拒绝沟通!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微信诱导客户转账的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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