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编号:【162541】 投诉时间:2016-10-17 11:28 投诉品牌:一汽-大众 投诉车系:宝来 投诉车型:2016款 1.6L 自动 舒适型
一汽大众,欠消费者一个诚信一汽-大众在企业理念中这样写到,“追求卓越品质,真诚面向用户”。面对这样的企业理念,对每一个消费者来说,在感到温暖的同时,也为拥有这样的一个负责任的企业而荣幸,但事实并非如此。近日,笔者遇到这样一件事,让我不得不对这个企业产生怀疑,也为他们的企业理念与事实不符而蒙羞。8月1日,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具有红色记忆的光辉日子,一位消费者借助这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在陕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自动舒适版新款宝来(1.6),这本是对一个消费者来说是一个高兴和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但是,此后确成了购车者在4S店、销售商、一汽大众客服中心无休止的沟通、维权之中,销售商、生产厂家对消费者要求和投诉均置之不理,一拖再拖,这样的企业,你说,诚信在哪?消费者又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销售不合格产品谁来管理一汽大众公司作为全球有名的企业,有一个大的原则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原则。这个原则本应该成为消费者的福祉,但事实却与原则背道而驰。层层检验、层层把关的后面是把不合格产品卖给了消费者,也许,对企业来说这是一种例外,但这例外却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和无奈的维权。作为强势的销售企业和生产厂商出问题后不但不积极解决问题,却采取拖和置之不理的态度对待消费者,这样的企业,能说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事情还得从2016年8月1日说起,一位庆阳消费者不远千里来到陕西公司全款购买了一辆全新宝来(1.6)并购置了强制险和商业险。售出前,销售商进行了全面检验,一再保证是合格车辆,并说第二个工作日提供车辆合格证。(因销售公司未提供产品合格证,未能挂牌。直至8月11日才在陕西省西安市车管所挂牌,前后车辆行驶不超过15天,行驶2100公里。)车辆接出后,从西安返回庆阳途中,车辆故障灯报警,误认为是汽车油品问题,未在意。因为未挂牌,车辆一直停驶,8月11日,在西安挂牌时已出现漏油,误认为是空调水,未在意。直至8月30日,发现车底有油,遂致电全国服务热线,联系到一汽大众4S店,回复31日上午来看,谁知,等了一上午,多方联系,并致电一汽大众生产厂家,才派员进行救援,于下午5点左右将车辆拖到就近的庆阳市一汽大众4S店进行检测。9月1日,早上致电4S店,不知何故,说结果未出,等待检测(其实结果在31日下午已出,现场有朋友可证明)只好再次致电一汽大众总部进行协商,协商时总部要求我与4S店联系解决办法。直至下午3点左右,经一再要求,庆阳一汽大众4S店发来检测报告:经检查,清理发动机表面油迹,启动发动机,仔细检查发现气门室罩盖上部存在沙眼,机油由此渗出,导致无法行驶。由此确认,该车在出售前,已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但销售商无视这一结果,进行欺诈销售,致驾驶人和乘车人与危险境地。严重的违反了《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至此,应该说,该是销售商和生产厂家出来解决问题的时候了,可谁知,销售商和生产厂家不但不管,而且致陕西消协、车质网反映于不顾,我行我素。截止目前,已长达23天,既不提出解决办法,又不理消费者,这样的企业,难道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企业,这样的产品如何能让消费者认可和满意。生产日期和制造日期不符谁来解释这种合理性汽车三包证上明确写明,生产日期和制造日期应当一致,但奇葩的是一汽大众公司的生产的汽车,生产日期与制造日期却不一致,(一个显示是5月30日,一个显示是5月31日)这该如何解释,陕西公司的解释是制造日期是制定排产计划,生产日期是实施生产组装,出厂的一个日期,最后又说,所有日期均以车上铭刻日期和合格证日期为准,这前矛后盾的解释如何让人信服,为什么系统上记录的日期与合格证日期不符,这其中有什么猫腻,还是有啥隐情?作为全球比较有知名度的企业,难道能出现这样低级的错误?维修换来的是诚信,还是无言的难堪经过一月的维权,最终尘埃落地,一汽大众同意更换发动机,但对消费者来说,这代价没免太大啦。新车出厂便做了一个大手术,手术后的掉价,一月的煎熬、一月的无车可开和不开心的电话费、交通补贴,一汽大众能做出合理的答复吗?截止10月17日,已长达一月有余,问4S店,说厂家未答复,这样的企业,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何般?更让人可气的是,发动机换后,不到两周时间,又发现发动机地壳漏机油,车又回到了4S店,这叫消费者情何以堪?一汽大众能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吗,一月无车可开的补偿何时答复,新车一再做手术,能给一个解释吗,消费者在等待。但愿一汽大众能给消费者一个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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