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宝来保养后24小时内车辆自燃

投诉编号:【145675】 投诉时间:2016-06-23 07:01 投诉品牌:一汽-大众 投诉车系:宝来 投诉车型:2006款 1.6 手动 标准型

投诉内容:

宝来在天津浩众购买,定期在店内保养,从未改装。2016.3.9保养,2016.3.10汽车漏油自燃,有监控录像、保养记录、消防报告,在4S店保养后质保保期内。事故发生后,4S店态度恶劣,恶意中伤消费者,拒绝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S负责瑕疵举证,且在质保期内,应该赔偿消费者损失。现投诉浩众4S店,要求其向消费者道歉,并赔偿消费者一切经济损失。

投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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