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质网用户3811533我是2023年6月7日提车,2025年6月24日车辆出现无法启动现象,拖车到4s店后,经4S店检测为感应模块损坏,走质保流程维修,但4s店回复说店里及厂家都没配件,厂里需要找供应商供货安排生产后才能发配件到4s店维修,最快需要到7月19日才能维修。截止到今天为止,车子在4S店已经11天了,4s店称没有代步车提供,也没有交通补偿,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要求4S店提供代步车或者给予交通补偿?
您好!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三包法”),家用汽车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包修期内,若因质量问题单次修理时间超过5日(含等待维修零部件的时间),修理方需从第6日起为您提供备用车辆,或支付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若您与经营者另有约定,可按约定方式获得补偿。您可直接向4S店主张提供代步车或交通补偿;若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可通过车质网直接向车辆生产厂家反馈,以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