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当时销售员未履行告知义务,将库存车当新车卖,合同已签,现在全款已付清。我能以消费欺诈为由要求销售方再给予一定的现金优惠吗?
您好!目前我国没有对库存车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所谓的“库存车”是没有一个明确法律定义的,车辆为合法车辆,所以,以欺诈为由要求优惠是不成立的。建议以其他原因进行协商获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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