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出售库存车应该如何进行维权?

关于6年前(2014年)购入奇瑞汽车E5一辆,第一次在农村小城市购车,只知道能启动开得动。经销售人员“介绍”,买了一辆是2011年产的汽车,但是销售人员表示是因为有新款汽车上市,汽车并没有任何问题,一键启动还帮忙改装,辗转到2019年末考虑转让旧车购置新车,据估价可以按5万元价格卖出,后由于检查得知汽车产于2011年而并非2013年买的是2013年或2012年末产的汽车;汽车后被重新估价为2万元。经与购车汽贸公司咨询,汽贸公司以不相关的理由推脱。已在其他平台进行消费者维权登记,但至今未果。

2020-03-16 14:55 caidayan
专家答复:

您好!所谓的“库存车”是没有一个明确法律定义的,没有国家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但在汽车销售行业确实有“库存车”一说,它一般是指库存时间超过三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由于作为一种商品,汽车的体积巨大,价格昂贵,仓储成本高,同时占用经销商大量资金,因此,经销商一般不允许商品车库存较长时间。但由于种种原因,市场上的确存在很多出厂超过三个月的汽车。建议您跟4S店进行沟通,如果您对4S店结果不满意,建议您尽快在车质网投诉,我们会尽快帮您向厂家跟进,等待厂家处理。

政策法规

2020-03-1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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