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6年4月7日在小鹏服务中心店购买小鹏26款M03家用新能源汽车一辆,提车时间在7日内,处于新车三包七日退换期内。车辆使用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4S店检测确认系中央计算平台总成存在质量缺陷,需整体更换。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选择免费换车或退货。中央计算平台为车辆核心电控部件,属法定主要零部件范畴,已满足七日无条件退换车条件。本人依法向4S店提出换车要求,但其拒不履行法定退换车义务,仅同意免费维修,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该行为违反汽车三包相关规定,属明显违法违规。现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求依法介入调查处理,督促商家履行法定义务。投诉诉求:1.依法责令商家为本人免费更换全新车辆;2.赔偿本人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等合理损失;3.对商家拒不履行三包义务的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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