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保期内,25年十月份45000发动机异响,进店维修,初步检测更换EGR阀,后期一直异响,检查无异常,26年1月27号再次到连云港浩邦4S店检查,后拆发动机,店内检查发动机内无进水,里面积碳过多,缸壁多处拉伤。协商更换发动机,厂家未出书面报告情况下就说不在质保范围内,人为使用问题。本人用车全程4S店保养,正常中石化加油。本人不理解哪来的人为使用问题。正常想弄坏一台发动机都难,这台塞那4万公里就严重拉缸。与店内,厂家多次沟通,都解决不了发动机跟换问题。厂家至今也未出具书面人为损坏的证据证明。厂家400回复问题特别敷衍,就是一句个人使用问题不在质保范围内。不出具书面答复。发动机已经维修过两次,本人协商跟换发动机。按三包法他应该退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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