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车辆高位刹车灯出现水雾问题。原授权经销商已关闭,厂家推荐的新经销商起初否认有任何政策,在本人强调同款车型朋友已通过“申请厂家索赔”方式免费维修后,对方才承认该问题可以走“内部索赔”,但以车辆过保为由要求自费。所谓“可以申请厂家索赔”,本质上是厂家明知存在缺陷却不对外公开召回、只在内部门槛式处理的做法——客户不问就自费,客户知道就能免费。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生产者实施召回应当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告知缺陷信息;第十九条规定消除缺陷费用不受保修期限制;第二十四条明确禁止隐瞒缺陷情况。厂家不公开召回、只以“内部索赔”方式变相处理,已涉嫌隐瞒缺陷、规避法定召回义务。现要求厂家立即免费维修高位刹车灯问题,否则本人将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投诉其隐瞒缺陷行为,并保留追究消费欺诈三倍赔偿的权利。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车辆使用年限已超整车质保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