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1月4日在安康市购买深蓝汽车S7一辆。购车过程中,销售人员明确告知,作为教师,可以获赠10万蓝宝石,相当于购车优惠,可用于后续抵现消费。正是基于这一优惠政策,我们最终决定购买该车辆——深蓝汽车以“蓝宝石”作为促销手段,直接影响了我们的购车决策。然而,在使用过程中,我们发现系统内原本到账的蓝宝石数量减少。经查询才得知,此前到账的13万蓝宝石(约合人民币1300元)因“过期”被厂家单方面清除,无法使用,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对此,本人提出以下异议:1.销售过程中未告知蓝宝石存在有效期:销售人员自始至终未提及“蓝宝石会过期”这一关键限制条件,也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有效期限。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是一种附赠的、可长期使用的优惠权益。2.厂家未尽到合理提醒义务:在蓝宝石即将过期或已经过期期间,本人未收到来自深蓝汽车的任何短信、电话或App推送提醒。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汽车厂商,理应对用户账户内的虚拟资产变动进行有效通知。厂家未尽提醒义务,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权益受损。3.蓝宝石具有财产属性,擅自清除构成侵权:蓝宝石作为厂家促销手段的一部分,可以通过抵扣现金使用,具备一定的财产价值。厂家在未明确告知、未有效提醒的情况下单方面清除用户账户内的蓝宝石,实质上造成了消费者财产损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综上,我认为深蓝汽车在本次蓝宝石过期事件中,存在隐瞒关键信息、未尽告知义务、侵犯用户权益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用户对品牌的信任感。现正式提出投诉,要求深蓝汽车:1.恢复我已过期的13万蓝宝石(或等值补偿1300元);2.完善用户权益告知流程,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3.就此次事件向本人作出正式解释或道歉。希望贵方正视问题,妥善处理,否则本人将保留向消费者协会、媒体及其他监管机构继续投诉和曝光此事的权利。
深蓝汽车厂家回复:尊敬的用户,您好!您反馈的问题我们会尽快联系您沟通处理,建议您保持电话畅通。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致电951998或通过“一键管家”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